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暨本中心114年度研習行事曆辦 理。
二、研習對象:
(一)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(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 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)。
(二)前兩項報名人數未達研習額滿人數時,開放以下人員報 名,依報名順序錄取5名。
(非依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報名人員,請指派單一窗口受理報名,並由單一窗口將 報名人員姓名及身分證號碼e-mail至承辦人信箱,
依收件時間序優先錄取前5名,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 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)。
1、本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之執業律師。
2、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小組機關正式編 制人員(不含委託單位)。
3、現任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。
三、研習人數:80人。
四、研習日期:114年2月3日(一)、4日(二)、5日(三)及 6日(四),共4天。
五、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114年1月20日(一)止,額滿則提前 截止報名。
六、研習地點: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(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 號)。
七、研習時數: (一)未來欲參加進階及高階培訓成為調查人才者,需全程參 與始得核發23小時研習時數。 (二)課程如遇有法令修正致課程主題有所增刪,須配合完成 補課後方核發研習時數。
八、報名方式: (一)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(https://insc.tp.edu.tw)報名,並經行政程序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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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1-1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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