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研習對象:
(一)臺北市設置國小、國中藝術才能班及高中藝術才能資優班學校(如附件一),請各校依設班類別各薦派至少1名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程任課教師或業務承辦教師參加。
(二)臺北市藝術才能資優校本方案辦理學校之承辦人員及任課教師。
(三)對本研習主題感興趣之教師。
研習時間:
(一)音樂組:113年11月26日(星期二)上午9時30分至12時。
(二)舞蹈組:113年11月27日(星期三)下午2時至4時30分。
(三)美術組:113年12月11日(星期三)下午2時至4時30分。
研習地點: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紅樓2F資優研討室。
報名及錄取方式:即日起至各場次研習前兩日止,請逕自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完成報名及查詢錄取狀況
(https://insc.tp.edu.tw/index/DefBod.aspx;各場次研習核准文號,場次1【音樂組】:1131024044、場次2 【舞蹈組】:1131029075、場次3【美術組】: 1131029070)。
如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詢資優中心藝才組(電話:02-2332 - 7125#15、1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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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1-1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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